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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2024年“水润金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8-10 17:17:57 作者: 化粪池
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2024年“水润金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永善县2024年“水润金江”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的部署要求,有效解决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甜蜜事业”灌溉用水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年新建抗旱水池2000口,其中:务基镇543口、黄华镇455口、团结乡308口、码口镇244口、大兴镇201口、永兴街道134口、莲峰镇115口、溪洛渡街道51口、桧溪镇44口、青胜乡35口、细沙乡21口、墨翰乡2口。
(一)政府引导。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法和要求,加快建设以奖代补抗旱水池,持续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增进广大群众福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县“甜蜜事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升。
(二)合理布局。要结合永善县“双十”特色产业村创建三年行动,坚持以覆盖枇杷、柑橘等经济产业区为原则,科学合理布置抗旱水池,所建水池要有稳定的水源,码口大兴灌区及蒿枝坝灌区未覆盖区域优先安排实施。水池结构分为新型材料和钢筋混凝土两种型式,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由受益群众根据真实的情况及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每口新建抗旱水池的灌溉面积原则上不能低于5亩,确保水池充分的发挥效益。
取水池长2.5米,宽1.6米,深1.5米,采用C20现浇混凝土衬砌,C25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加盖,盖板厚0.1米,直墙衬砌厚度0.2米,底板厚0.15米。详见(附图1)。
引水管道管径不能低于DN32,承压标准不能低于1.25兆帕,蓄水池附近的引水管道应沿蓄水池规范布设,不得悬空布设;塑料管道须进行埋设处理,钢管转弯处须设置镇墩,根据地形合理布设支墩。塑料管道沟槽尺寸详见(附图2)。
取水池至蓄水池高差超过100米的须配套建设减压池。减压池长2.4米,宽1.6米,深1.2米,采用C20现浇混凝土衬砌,C25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加盖,盖板厚0.2米,直墙衬砌厚度0.2米,底板厚0.15米。详见(附图3)。
50立方米抗旱蓄水池外直径为5.8米,池净深2.5米,采用C25现浇钢筋混凝土衬砌,直墙衬砌厚度0.25米,底板厚0.2米,C15混凝土垫层0.1米。蓄水池护栏采用φ20不锈钢管焊制,高1.4米。详见(附图4)。
100立方米抗旱蓄水池外直径为7.6米,池净深2.8米,采用C25现浇钢筋混凝土衬砌,直墙衬砌厚度0.3米,底板厚0.3米,C15混凝土垫层0.1米。蓄水池护栏采用φ20不锈钢管焊制,高1.4米。详见(附图5)。
新型材料水池外壁材质为镀铝锌波纹钢板,厚度不能低于1.2毫米,螺栓等配件必须为不锈材质,水池水袋(防渗层)材质为高强聚酯纤维,质量比重不能低于1千克/平方米;水池必须加盖。每个水池一定要按照标准设置进水口、出水口、排污口和溢流口,并安装相应的管道及配件。具体尺寸及工艺详见(附图6)。
输水(配水)管道管径不能低于DN40,长度不少于3米;排污管道、溢流管道(可共用)管径不能低于DN50,长度不少于15米,且应排入周边沟渠等安全区域,避免威胁水池地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涉项乡镇(街道)作为抗旱水池建设主体,负责专项行动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建设数量统计上报,指导和组织群众做好规划选址、水池及配套设施施工,负责质量安全监管、验收等工作;建设新型材料的还应指导群众做好水池材料采购,严把材质质量关。县水务局作为本次新型抗旱水池建设的技术指导部门,负责设施建设技术指导、政策解答,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负责对乡镇(街道)提交的项目验收资料做复核、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一)基础开挖。群众开挖结束后,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有关人员进行基础验收,并同步完成基础开挖验收有关的资料,资料应包括验收签字及开挖照片。
(二)基础浇筑。基础开挖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街道)指导受益群众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做基础钢筋混凝土浇筑工作,基础浇筑结束后,组织进行基础验收,并同步完成验收资料签字及照片等痕迹资料装档。
(三)水池主体施工。由乡镇(街道)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水池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过程中要强化质量管理,特别是传统混凝土水池钢筋制安、新型水池高强聚酯纤维水袋(防渗层)安装等隐蔽工程要特别注重,并做好验收资料签字、图片采集等工作。
(四)其他配套设施。各类配套设施(管道、闸阀等)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和群众意愿灵活确定建设时序,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沟槽开挖验收、照片采集等工作。
(五)自查验收。水池建设和配套设施安装等各道工序全面完成后,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汇编成册,报县水务局审查抽验。
(六)县级验收。由县水务局组织人员对竣工资料做审核,特别要对受益面积、补助金额等进行认真复核;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抽验,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尺寸及灌溉作物种类等情况;抽查比例不能低于乡镇(街道)报请验收总量的20%。
根据建设一批、自验一批、抽验一批、兑付一批的原则,项目通过县水务局抽验合格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水池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涉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收到补助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到户补助资金公示公告、资金兑付等工作。补助资金按抗旱蓄水池个数核算,标准为1.5万元/口,传统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新型材料蓄水池的补助标准一致,抗旱蓄水池容积50立方米和100立方米的补助标准一致,如确需建设更大容积抗旱蓄水池的应向主管部门申请;蓄水池容积不足50立方米、无取水输水配套设施、2024年1月1日前建设抗旱蓄水池的均不属于本项目补助范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水润金江特产专项行动作为近2年的重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及时成立水润金江特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管理,形成“上下联动、整体行动、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任务高效落实。县水务局各部门、责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快速推进专项行动步伐。确保2024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9月30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县级验收、竣工资料编辑归档及补助资金兑现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既定的专项行动2024年目标任务要求,通过召开现场会、技术讲座、走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建设水池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的发挥群众的创造力,为做大、做优、做强水产业创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助资金只能奖补给实施主体、群众,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做好宣传发动、建设管理、资金审核兑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强化后续管护。各乡镇(街道)要抓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在建设阶段组织群众结合实际制定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促进群众自觉履行管护主体责任,工程建成后应不按时进行检查指导工程管护情况,并广泛宣传节水灌溉知识,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受益长,真正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办实、让群众受益。
(五)强化检查调度。县水务局要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到村、到户查实情、访民意,及时向涉项乡镇(街道)反馈、交办有一定的问题,涉项乡镇(街道)及时整改销号,确保群众真心满意、真正受益。发现有专项行动推进不力、察觉缺陷拒不整改、工程管护不到位或存在“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乡镇(街道),将依据情况调减次年抗旱池分配指标,减少水利行业资金支持。
政策解读: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2024年“水润金江”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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