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表时间: 2024-08-11 18:07:24   作者: 常见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级部门加快兑付红塔区住建局相关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建议》(第〔

  1.西横七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由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资金列入万裕生态城总体建设成本。该公司现为市开投下属二级公司,经对接,欠付的1303.57万元因暂时无法支付,待资金情况好转即可支付。

  2.西横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是2016年7月玉溪市人民政府第80期专题会议明确:玉溪市西横十三路(珊瑚路—太极路)道路工程西横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要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原则同意由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主体尽快安排建设,由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融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将西横十三路道路工程纳入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水弹性城市建设PPP项目建设,工程投资纳入海绵项目总投资;同意该项目由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玉溪中设水弹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融资。鉴于玉溪中设水弹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风险型项目管理总承包合同》,由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红塔区住建局一起与参建各方签订三方协议,由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直接向参建单位支付工程相关款项,并由参建单位向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红塔区住建局作为西横十三路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履行相关职责。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付款指令进行付款。二是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1075.66万元、监理合同22.50万元、设计合同70.42万元三项合计1168.58万元,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已支付施工费1060万元、监理费20.25万元、设计单位70.42万元共计1150.67万元,已支付98.5%,剩余未支付17.91万元。目前,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正在开展第三方审计工作,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项目公司支付剩余未支付17.91万元。三是根据西横十三路项目结算审核报告,该项目审定金额为1552.49万元,委员建议中提到的西横十三路未到位资金402.60万元除按合同未支付的17.91万元,属于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实施过程中的超红线及概算的内容,且由于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已完成工程决算且已按三方协议约定付款,超出部分由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红塔区政府研究解决。

  1.该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估算总投资2985.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1.08万元,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212.90万元,预备费221.12万元。可研批复项目建设资金由红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额筹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请红塔集团支持解决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黑臭水体整治土地房屋征收等有关工作的函》(玉红政函〔2017〕116号)中明确红塔山路是采取“以路换路”的思路进行修缮建设,修缮建设后移交红塔集团,资金由红塔集团从金水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中列支。2018年PPP项目整改,金水河项目受PPP项目整改影响,经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项目转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投资由原来的8.87亿元压减为2.6647亿元,压减了很多建设内容,2020年底我市需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迎接督查,同时,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需早日打通断头路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因此启动了原属于金水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内容的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该应急工程需支付红塔集团征地拆迁资金8561万元,红塔山路的修缮建设资金从该笔征地拆迁资金中支付。

  2.资金情况:因财政资金困难,一直未安排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山路与红塔大道连接线黑臭水体及市政道路应急工程的征地拆迁资金,导致未能支付红塔山路修缮建设资金。

  按照2015年6月12日《市级领导赴红塔区督查稳增长促投资专题会议纪要》(第69期)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红塔区住建局对接明确,新黄路建设投资按照市区两级6:4来分担,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因市级财政较为紧张,多次申请资金安排均无力安排资金。

  1.该项目建设主体为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规模:海子营截污管;中心沟河道清淤约3705立方米;中心沟河道底拆除约7030立方米;中心沟河底碎石垫层2009立方米;中心沟河道浇筑约5026立方米;冯井1号排水沟增加2.5米宽沟盖板81.14米;冯井2号排水沟增加2.1米宽沟盖板429.91米;冯井3号排水沟增加0.7米宽沟盖板644.34米;冯井4号排水沟增加1.8米宽沟盖板762.89米。建设内容:海子营截污管工程、河底拆除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河底浇筑工程、农灌沟渠盖板工程等。2021年9月22日取得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项目于2021年12月1日机械及人员进场施工,机械破除河道底部混凝土的同时,准备堵水、疏水沙袋制备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工程量为:河道拉坡混凝土浇筑3740立方米,完成河道里程为1180米(K0+000-K1+180),沟盖板预制完成200块,河道底拆除6000立方米,河道清淤约4200立方米。2022年10月24日机械退场,中心沟河道施工完成。冯井社区周边的1号排水沟、4号排水沟部分(90米)沟盖板施工完成。

  3.2021年7月5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冯井片区生活垃圾污水截污及中心沟防洪能力应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会议纪要》的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从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给予600万元资金,红塔区负责筹措不足部分资金,冯井中心沟目前已到位资金200万元,未到位资金400万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红塔区收取(含以前年度缓缴未缴部分),因此,该项目资金建议由红塔区筹措。

  项目修建道路共三条:总长957.36米,其中:西横十路(兰溪路):道路总长380米,道路红线米;西横十一路:起点为白龙路,末点为规划道路,道路总长387.3米,道路红线米;西纵六路:起点为西横十路(兰溪路),末点为西横十一路,道路总长190.06米,道路红线月开始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1年5月取得发改立项批复,2021年11月9日进行了项目招标,由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标。2021年11月14日招标公示结束。项目监理单位为云南省世纪永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科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进度:施工队于11月30号进场,于12月1日开始做围挡,12月14日完成施工围挡施工,12月15日开始路基开挖,截至2022年6月24日,西横十路通信电缆正在迁改中,弱电已经迁改完成,西横十一路通信电缆迁改完成,正在进行路基调型、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电力箱涵施工、弱电管道施工。西横十路正弱电已经迁改完成,在土方开挖,路基换填。西纵六路正在进行路基调型、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电力箱涵施工、弱电管道施工,2022年7月15日进行西横十一路及西纵六路路基工程转系验收,级配碎石层已经铺设完成,水泥稳定层已经铺筑完成,路沿石流水石已砌筑完成。金科西横十路电力迁改。金科西横十一路及西纵六路人行道透水混凝土浇筑及路面清扫 准备喷洒透层油。金科·桃李郡周边市政管网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西横十一路通车。项目2022年10月因造成停工至2023年5月9日,于2023年5月10日开始复工,复工后已完成西横十路路基土夹石回填,东段电力箱涵钢筋绑扎浇筑,东段弱电临时迁改完成。该项目由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出资4300万元,超出部分由红塔区政府统筹安排。目前已到位800万元,未到位资金2210万元。(六)2019年镇区公厕市级补助资金1.根据《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一

  )》(云政发〔2018〕33号)和《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76号)安排,为全力推进玉溪“厕所革命”攻坚行动,结合玉溪实际,2019年省级下达我市乡镇镇区厕所改造提升目标任务238座(含沟槽式简易水冲118座),2019年11月全省城镇厕所革命现场会后,各县区通过进一步摸底排查新增51座镇区公厕,2019年市级新建9座,共计298座。其中,红塔区乡镇镇区公厕实际完成32座,市级应按每座4万元进行补助。2.项目财政应承担资金总额1117万元,已到位资金285万元,项目资金缺口

  832万元。红塔区实际完成32座,2019年已补助4座16万元,还需补助28座112万元资金未到位。(七)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优惠贷款政府贴息市级补助资金1.提案中的“七、

  ”“八、农户小额建房贷款财政贴息金额”“九、大矣资社区民房搬迁户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贷款贴息”“十一、大矣资民房搬迁财政贴息”都属于农危改贷款贴息,农危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按照省、市、县1:1:1比例配套。全市农危改优惠贷款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陆续发放,贴息期3年,至2020年6月应贴息期全部到期。2.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以农户自筹资金建设为主,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帮扶为辅。在中央、省级给予危房改造农户平均每户1.125万元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和县区再给予以下财政资金支持。农危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按照省、市、县1:1:1比例配套。全市农危改优惠贷款从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陆续发放,贴息期3年,至2020年6月应贴息期全部到期。项目财政应承担资金总额9147.23万元,已到位资金5644.69万元,项目资金缺口3502.54万元。2019年,红塔区实际完成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任务1870户,目前项目资金缺口为948.87万元。(八)农户小额建房贷款财政贴息金额该项目属于农危改贷款贴息,

  农危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按照省、市、县1:1:1比例配套。全市农危改优惠贷款从2015

  年11月至2017年6月陆续发放,贴息期3年,至2020年6月应贴息期全部到期。(九)大矣资社区民房搬迁户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贷款贴息该项目属于农危改贷款贴息,农危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按照省、市、县

  年11月至2017年6月陆续发放,贴息期3年,至2020年6月应贴息期全部到期。(十)第二轮“百千工程”市级补助资金按照《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通(2017)19号)文件要求,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融取建设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确定玉溪市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第二轮“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的承接主体(经公开招投标确认市家园公司作为市政府融资主体)。由承接主体融资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分年度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偿还,资本金通过整合市直部门涉农资金解决。补助标准为:每个直过民族整村推进行政村300万元,40户以上直过民族示范村每村200万元,20—39户直过民族整治村每村100万元(53个直过民族资金后由扶贫办过桥贷款解决);其它示范村每村200万元,整治村每村100万元。示范村、整治村补助资金包含每村5万元的村庄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用。该项目经测算,除53直过民族村组建设所需已到位8100万元外,按照补助标准,剩余村组需建设资金7.20亿元,其中:76个示范村每个村组补助200万元需1.52亿元,568个整治村每个村组补助100万元需5.68亿元。目前主要是已经实施的697个村组的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费3485万元及已开工建设的110个村组补助资金12450万元共计15935万元无法支付。项目财政应承担资金总额15935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项目资金缺口15935万元,其中红塔区项目资金缺口为1325万元。(十一)大矣资民房搬迁财政贴息提案中的“七、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优惠贷款政府贴息市级补助资金”“八、农户小额建房贷款财政贴息金额

  ”“十一、大矣资民房搬迁财政贴息”都属于农危改贷款贴息,农危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按照省、市、县1:1:1比例配套。全市农危改优惠贷款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陆续发放,贴息期3年,至2020年6月应贴息期全部到期。(十二)红龙路改扩建民房搬迁安置软基处理建设费用1.PPP阶段。红龙路项目原为国道213

  “国运公司”)负责启动实施。由于项目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定位为城市主干道,按照住建部“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设置地下综合管廊”的要求,经2017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施工内容道路8.40公里,地下管廊(四舱结构)长约8.30公里,由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国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PPP方式实施。2017年7月6日,项目顺利完成招标工作,选定中铁十七局为中标社会投资人,项目公司为玉溪市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已成立的SPV公司“玉溪中铁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施工总承包阶段。2018年7月4

  日第五届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PPP模式调整为施工总承包模式继续实施后续工程。原项目建设内容取消北城段2公里道路和管廊工程内容,投资压减3.68亿元,项目总投资由原可研批复的21.23亿元调整为17.55亿元。3.本项目在征地拆迁款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拨付3.4975亿元,其中,拨付红塔区土储中心1.85亿元,拨付红塔区财政局1.6475

  亿元。红塔区支付3.3345亿元(红塔区提供材料),仍结余1630万元。建议红塔区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款项中,支出红龙路改扩建民房搬迁安置软基处理建设费用。(十三)大小矣资人居环境提升按照《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的通知(玉办发〔2018〕23

  号)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年行动,行动目标:在全方面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

  百千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以建成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村庄为重点,分步分类推进实施。2018年-2021年。截止2020年我市2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示范村建设已全部完成。完成2018年度2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示范村的建设,其中旅游特色型4个,美丽宜居型9个,提升改善型4个,自然山水型1个,基本整洁型4个,自创类型(城郊融合型)1个,需市级“以奖代补”资金1720万元,已到位资金0万元,项目资金缺口1720万元。红塔区项目资金缺口420万元。二、下一步工作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均将项目缺口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申报,并多次向市政府报告,但因市级财政极为紧张,难以安排支出。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拨付,继续将缺口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申请,通过逐年安排资金的方式,逐步化解缺口资金。此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涉及项目市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已纳入专项债券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债券补助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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